1、裴洪泉,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2、1956年12月出生于吉林省吉林市,文化程度是硕士研究生。
3、2008年01月04日上午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中院原副院长裴洪泉腐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裴洪泉无期徒刑。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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